12月23日,國電集團公司召開2016年法治工作暨“法治國電”建設啟動會,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國資委建設法治央企要求,總結近年來集團公司法治工作和“六五”普法工作,表彰先進典型,分析當前面臨的形勢,部署“十三五”時期“法治國電”建設和“七五”普法主要任務,安排2017年法治重點工作。集團公司領導喬保平、張國厚、米樹華、謝長軍,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guī)局局長郭祥玉出席會議。喬保平、郭祥玉分別講話,張國厚作法治工作報告,米樹華主持會議,謝長軍宣讀表彰決定。
會議指出,近年來,集團公司黨組高度重視法治工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依法治企的意識明顯增強,法律工作體系不斷完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不斷健全,法律服務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會議明確了集團公司建設“法治國電”的總體要求和發(fā)展目標。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及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圍繞集團公司“一五五”戰(zhàn)略實施,適應市場化、現(xiàn)代化、國際化發(fā)展需要,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為基礎,以促進依法經營管理為重點,以提升企業(yè)法律管理能力為手段,提高法治建設對集團公司中心工作的保障水平,推動企業(y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促進集團公司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力爭到2020年,全系統(tǒng)法治體系健全完善,全員法治素質明顯提高,法治文化更加濃厚,依法治企能力達到同行業(yè)先進水平,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經營合規(guī)、管理規(guī)范、守法誠信的“法治國電”。
喬保平要求,一是深刻認識建設“法治國電”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依法治企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建設“法治國電”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zhàn)略的重大舉措,是適應市場經濟、深化企業(yè)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實施“一五五”戰(zhàn)略的重要保障,是全面從嚴治黨、推進從嚴治企的迫切需要。二是全面貫徹“一五五”戰(zhàn)略,牢牢把握“法治國電”建設的深刻內涵。必須堅持“一個升級、兩個融合、三個轉變”:一個升級,就是推動法治工作從專項業(yè)務工作,向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全局性、戰(zhàn)略性工作升級。兩個融合,就是將法治工作與集團公司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將法律管理與企業(yè)經營管理深度融合。三個轉變,就是將法治建設從目前主要依靠分管領導和總法律顧問推動,向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轉變;將法治工作從法律部門單兵作戰(zhàn),向黨政齊抓共管,各部門協(xié)同配合、共同參與轉變;將法律管理以“救火”“防火”為主,向一體化履行依法維權、風險防范、法律監(jiān)督等職能推進轉變。三是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法治國電”建設。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堅持依法決策,嚴格合規(guī)經營;健全工作機制,防控重大風險;健全機構隊伍,強化組織保障。
喬保平強調,要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決貫徹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按照依法治企的要求,銳意進取,主動作為,不斷提升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設好“法治國電”,為促進集團公司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全面建成一流綜合性電力集團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郭祥玉充分肯定了集團公司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績。他指出,近年來,國電集團法治工作發(fā)展迅速、成效顯著,特別是在經濟下行壓力大、公司改革發(fā)展面臨諸多困難的情況下,法治工作能夠迎難而上,為企業(yè)深化改革、健康發(fā)展提供了健康的法治支撐和保障。他要求,要進一步加大組織領導力度,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完成法治建設由總法律顧問推動到各級領導干部率先推動的轉變。要不斷完善總法律顧問制度,進一步明確總法律顧問職責,建立總法律顧問述職制度,提升總法律顧問的責任感、使命感。要持續(xù)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不斷壯大專業(yè)法律人員規(guī)模,增強法律人員業(yè)務素質。要著力深化法律管理手段,努力實現(xiàn)法律管理規(guī)范化、法律工作體系化、法律資源集約化、法律手段信息化。
張國厚在報告中總結了集團公司依法治企工作取得的成績,分析了當前法治工作面臨的形勢,明確了全面推進“法治國電”建設的目標和重點,并就2017年法治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一是做好“法治國電”的組織實施工作。梳理新五年規(guī)劃的目標任務,與建設“法治國電”的要求相互融合,協(xié)同推進。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將“法治國電”的要求落實到本業(yè)務領域,與業(yè)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二是加快創(chuàng)新完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加快推進法務集中管控,厘清分級集中的業(yè)務范圍,打通集中管控流程,完善集中管控措施。加快建設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tǒng),使法律把關成為對外簽約、合同支付躲不開、繞不過的必經環(huán)節(jié)。三是做好依法維權工作。進一步落實法律糾紛案件應對處理的主體責任和領導責任,深化完善重大案件納入重點問題清單、與干部綜合考核評價掛鉤機制,推動主要領導主動部署,分管領導切實負責。四是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完善落實“七五”普法各項保障措施,有序實施普法六大工程,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米樹華就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提出三點要求:一是以高的標準學習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建設“法治國電”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切實增強法治意識,研究細化推進措施,進一步提高做好法治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二是以嚴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主體、重點工作和完成時限,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統(tǒng)籌謀劃推進法治工作。三是以實的作風抓好貫徹落實。全面推進“法治國電”建設,堅持“一個升級、兩個融合、三個轉變”,打造治理完善、合理合規(guī)、守法誠信的法治央企,確保2020年“法治國電”建設目標如期實現(xiàn)。
會議授予國電電力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單位“法治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頒發(fā)“國電二級獎狀”;授予吳朝暉等20名同志“法律事務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頒發(fā)“國電二級獎章”;授予國電浙江北侖第一發(fā)電有限公司等26家單位“2011-2015年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榮譽稱號,頒發(fā)“國電二級獎狀”;授予徐野等50名同志“2011-2015年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榮譽稱號,頒發(fā)“國電二級獎章”。
會議以視頻形式召開,集團本部副處級以上人員,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人員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