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我國已經(jīng)形成垃圾分類收運初步健全、焚燒處置為主的垃圾管理體系,但仍廣泛存在混合垃圾不受限制進入焚燒廠。
“這不僅會阻礙分類回收利用、分類處理設施建設的進程,更會挫傷普通公眾參與、踐行‘垃圾分類’的信心?!苯衲陜蓵陂g,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科學院院士趙進東指出。
趙進東
另外,二噁英、多環(huán)芳烴等排放特征污染物逐步被納入管控清單,但是混合垃圾焚燒(含廢塑料、有害垃圾等),十分不利于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污染排放控制,潛在環(huán)境風險依然嚴峻。
首先,混合垃圾焚燒不利于垃圾分類宣教和實施。
趙進東經(jīng)過調研發(fā)現(xiàn),各地政府普遍選擇焚燒處理生活垃圾,期待一股腦實現(xiàn)“100%無害化”等絕對目標。焚燒廠逐漸被冠以“工業(yè)胃”“萬金油”的稱號,甚至出現(xiàn)“什么垃圾都能燒、都能燒干凈、還能發(fā)電”的口號。誤導性宣傳不僅會挫傷公眾分類積極性,還會引導公眾形成“垃圾分類、垃圾減量沒必要”的錯誤認識。
由于垃圾焚燒項目普遍涉及垃圾供應量的“保底協(xié)議”,為滿足協(xié)議量,混合垃圾焚燒處置更加難以降低比例。某種程度上,導致規(guī)模較小、利潤率較低的低價值可回收物、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等分類處理方式不受市場青睞,相關設施建設長期嚴重滯后,未被回收的可回收物持續(xù)被焚燒處置,超過處理能力的濕垃圾也只能焚燒處理,部分垃圾分類工作成果在一段時間內變成了“無用功”。
其次,混合垃圾焚燒不利于推進“優(yōu)控化學品管控”“新污染物治理”。根據(jù)石德智2009年的研究發(fā)現(xiàn),垃圾分類后焚燒,重金屬總含量下降和轉移與垃圾中含重金屬的報紙、織物和金屬的減少直接相關;二噁英總含量和毒性當量下降與垃圾中塑料袋、PVC等塑料組分的減少、餐廚垃圾中氯化鉀、氯化鈉通過脫水去除相關;多環(huán)芳烴總含量和毒性當量下降與垃圾中塑料組分降低、餐廚垃圾中可溶性無機氯鹽類通過脫水去除,以及金屬物質和含重金屬的印刷紙張的減少和分類后含水量下降等因素相關。
另有研究發(fā)現(xiàn),2019年全國混合生活垃圾焚燒二噁英的排放總量可達2293.6克(毒性當量),為2004年二噁英排放總量338克(毒性當量)的近7倍;中國垃圾焚燒廠周邊大氣、土壤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分布、暴露風險遠高于對照區(qū)。
第三,垃圾焚燒廠對“入場垃圾管理”缺少自主性,難以從“源頭”提升運營水平。在現(xiàn)行垃圾管理體系中,城市環(huán)衛(wèi)系統(tǒng)負責垃圾分類,焚燒廠負責接收、處置。
由于焚燒廠幾乎不能參與環(huán)衛(wèi)系統(tǒng)分類收運的過程,導致的結果是“環(huán)衛(wèi)送來什么,焚燒廠就燒什么”,甚至有焚燒廠反映需要協(xié)助政府部門處理“假冒偽劣產(chǎn)品”“傳染病死家禽畜”等情況。在焚燒廠“入場垃圾管理”缺少自主性的情況下,很大程度上導致垃圾焚燒廠無法有效管控入爐“原料”,即使“有心”想要改變的垃圾焚燒廠也沒有表達訴求的依據(jù)。
基于此,趙進東指出,在焚燒廠對“入場垃圾管理”缺少自主性的情況下,為更好的進行垃圾分類相關宣教和實踐,實現(xiàn)相關環(huán)境風險進一步降低,建議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設立以下措施。
第一,制定垃圾焚燒行業(yè)“禁燒目錄”。初期明確將“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具體類別納入目錄中;形成鼓勵性的目錄進行推廣實施,收集相關實施情況反饋,適時轉換為強制性;同時向科研機構、相關企業(yè)、環(huán)保社會組織等專業(yè)組織征詢意見,完善目錄的同時,也是很好的宣教契機。
第二,要求各地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有序推進“禁燒目錄”實施,尤其是宣教工作。明確要求各地住建部門根據(jù)“垃圾分類”工作相關進程,合理設定本行政區(qū)內垃圾焚燒設施實施“禁燒目錄”工作路徑;充分調動黨政機關、社會組織等力量,以“禁燒目錄”為抓手,通過舉辦宣傳活動、設計宣傳海報、制作宣傳視頻等形式進行垃圾焚燒公眾宣教;評選典型示范垃圾焚燒廠,并給予資金和榮譽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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