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間,南風股份再度發(fā)布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加上此前公司公告的原董事長、總經(jīng)理楊子善與陳瓊、陳炳謙民間借貸糾紛案,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七起訴訟一審判決結果均是需對楊子善的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據(jù)記者統(tǒng)計,七起訴訟共涉及金額1.08億元。
《證券日報》記者就判決結果對公司產(chǎn)生的影響以及公司未來的發(fā)展規(guī)劃向南風股份發(fā)去采訪提綱并致電公司,南風股份工作人員表示,“因年終公司事務繁忙,董秘無法回復?!?/p>
七起訴訟
涉及金額已逾億元
自2018年5月3日獲悉楊子善失聯(lián)后至今,南風股份一直“深受其害”。
據(jù)南風股份2018年11月3日發(fā)布的公告顯示,涉及楊子善的債務中,冒用公司名義作為借款人或擔保人的債務本金金額約3.8億元(未經(jīng)核實)。而受此影響,公司共有16個銀行賬戶被凍結,實際凍結金額約5329.32萬元;共9處不動產(chǎn)被查封,4個子公司股權被查封;同時,公司共收到15宗案件的訴訟、仲裁材料。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15宗案件訴訟中,已有七起公布了一審判決結果,其分別為在2018年11月9日公告的公司、楊子善與陳瓊、陳炳謙民間借貸糾紛案、2019年1月8日公告的楊子善、麥麗筠、李柏佳、南風股份、北京凱鵬達投資有限公司與汕頭市中小企業(yè)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追償權糾紛案、2019年1月12日公告的公司、麥麗筠與深圳前海海潤國際并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海潤”)擔保合同糾紛案以及最新公告的公司、北京凱鵬達投資有限公司、楊子善、麥麗筠與佛山市科技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小額借款合同糾紛案。
相關公告顯示,南風股份在上述判決中均需對楊子善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七起訴訟共涉及金額1.08億元。而這很可能將會對公司2018年度業(yè)績帶來重大影響。根據(jù)公司2018年三季報披露的業(yè)績情況,公司前三季度僅實現(xiàn)凈利潤1313.92萬元,而公司目前需負擔的債務是前三季度凈利潤的8倍多,且還有8起訴訟尚未公布結果。
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根據(jù)該公司公告的部分訴訟和仲裁結果,基本存在兩種情形:一種是判定公司需承擔一半的賠償責任,另一種情形是判定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現(xiàn)兩種結果的原因應該是對于認定公司的擔保是否有效,對不同案件,不同裁判機構有不同的認定。而在認定公司擔保有效的情形下,公司承擔的義務更大,對公司而言,面對的債務壓力也將更大?!?/p>
股權轉讓夭折
雙方最終對簿公堂
除了受債務影響面臨的壓力,南風股份轉讓股權一事也最終夭折,甚至交易雙方將對簿公堂。
2019年1月8日,南風股份發(fā)布公告稱,全資子公司廣東南風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風投資”)因與新疆吉瑞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瑞祥能源”)、新疆吉瑞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瑞祥科技”)、新疆絲路聯(lián)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絲路聯(lián)眾”)、吉祥股權轉讓糾紛事項,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案件始于2018年5月30日公司發(fā)布的一則公告。公告顯示,南風投資擬將其持有的新疆絲路聯(lián)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絲路”)25%股權轉吉瑞祥能源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轉讓價格為8000萬元。
對于此次交易,南風股份曾在公告中表示有利于公司資產(chǎn)結構調(diào)整和優(yōu)化。而調(diào)整還沒開始便被終止了。2018年7月14日,公司在相關公告中表示,吉瑞祥能源并沒有按股權轉讓協(xié)議,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南風投資支付6580萬元股權轉讓款。公司表示,已通過電話、催款函等方式多次催促吉瑞祥能源支付上述款項,不排除采取訴訟等法律途徑依法追索上述款項,以維護公司權益。
目前該案尚未開庭審理,但南風股份已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財產(chǎn)保全申請。面對重重壓力,南風股份是否能挺過去,其結果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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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晚間,南風股份再度發(fā)布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加上此前公司公告的原董事長、總經(jīng)理楊子善與陳瓊、陳炳謙民間借貸糾紛案,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七起訴訟一審判決結果均是需對楊子善的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據(jù)記者統(tǒng)計,七起訴訟共涉及金額1.08億元。
《證券日報》記者就判決結果對公司產(chǎn)生的影響以及公司未來的發(fā)展規(guī)劃向南風股份發(fā)去采訪提綱并致電公司,南風股份工作人員表示,“因年終公司事務繁忙,董秘無法回復?!?/p>
七起訴訟
涉及金額已逾億元
自2018年5月3日獲悉楊子善失聯(lián)后至今,南風股份一直“深受其害”。
據(jù)南風股份2018年11月3日發(fā)布的公告顯示,涉及楊子善的債務中,冒用公司名義作為借款人或擔保人的債務本金金額約3.8億元(未經(jīng)核實)。而受此影響,公司共有16個銀行賬戶被凍結,實際凍結金額約5329.32萬元;共9處不動產(chǎn)被查封,4個子公司股權被查封;同時,公司共收到15宗案件的訴訟、仲裁材料。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15宗案件訴訟中,已有七起公布了一審判決結果,其分別為在2018年11月9日公告的公司、楊子善與陳瓊、陳炳謙民間借貸糾紛案、2019年1月8日公告的楊子善、麥麗筠、李柏佳、南風股份、北京凱鵬達投資有限公司與汕頭市中小企業(yè)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追償權糾紛案、2019年1月12日公告的公司、麥麗筠與深圳前海海潤國際并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海潤”)擔保合同糾紛案以及最新公告的公司、北京凱鵬達投資有限公司、楊子善、麥麗筠與佛山市科技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小額借款合同糾紛案。
相關公告顯示,南風股份在上述判決中均需對楊子善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七起訴訟共涉及金額1.08億元。而這很可能將會對公司2018年度業(yè)績帶來重大影響。根據(jù)公司2018年三季報披露的業(yè)績情況,公司前三季度僅實現(xiàn)凈利潤1313.92萬元,而公司目前需負擔的債務是前三季度凈利潤的8倍多,且還有8起訴訟尚未公布結果。
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根據(jù)該公司公告的部分訴訟和仲裁結果,基本存在兩種情形:一種是判定公司需承擔一半的賠償責任,另一種情形是判定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現(xiàn)兩種結果的原因應該是對于認定公司的擔保是否有效,對不同案件,不同裁判機構有不同的認定。而在認定公司擔保有效的情形下,公司承擔的義務更大,對公司而言,面對的債務壓力也將更大。”
股權轉讓夭折
雙方最終對簿公堂
除了受債務影響面臨的壓力,南風股份轉讓股權一事也最終夭折,甚至交易雙方將對簿公堂。
2019年1月8日,南風股份發(fā)布公告稱,全資子公司廣東南風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風投資”)因與新疆吉瑞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瑞祥能源”)、新疆吉瑞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瑞祥科技”)、新疆絲路聯(lián)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絲路聯(lián)眾”)、吉祥股權轉讓糾紛事項,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案件始于2018年5月30日公司發(fā)布的一則公告。公告顯示,南風投資擬將其持有的新疆絲路聯(lián)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絲路”)25%股權轉吉瑞祥能源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轉讓價格為8000萬元。
對于此次交易,南風股份曾在公告中表示有利于公司資產(chǎn)結構調(diào)整和優(yōu)化。而調(diào)整還沒開始便被終止了。2018年7月14日,公司在相關公告中表示,吉瑞祥能源并沒有按股權轉讓協(xié)議,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南風投資支付6580萬元股權轉讓款。公司表示,已通過電話、催款函等方式多次催促吉瑞祥能源支付上述款項,不排除采取訴訟等法律途徑依法追索上述款項,以維護公司權益。
目前該案尚未開庭審理,但南風股份已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財產(chǎn)保全申請。面對重重壓力,南風股份是否能挺過去,其結果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