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西環(huán)境委員會已批準一項法案,允許混合可再生能源項目加入能源拍賣。
根據PLS107/2017法案提議,混合可再生能源項目是指利用一種以上清潔資源發(fā)電的可再生能源電廠。另外,新規(guī)定還提供通過新增其他技術來擴張現有可再生能源電廠容量的可能性。
舉例來說,在歐洲,一些國家已經在現有風電場安裝太陽能面板,利用已有輸電基礎設施的優(yōu)勢以及風能、太陽能互補的特性。
巴西法案起草者、參議員Helio Jose表示,這一變化旨在幫助增加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質能在能源構成中的份額,到2030年達到28%-33%。目前,巴西能源構成中水電占主要份額。因此,巴西將能夠按照巴黎協(xié)定建立的指導方針實施計劃。
在獲得環(huán)境委員會的許可后,法案將提交基礎設施委員會。